Sunday, April 22, 2012

平民自助餐

上水有條食街,不定時於晚上十點半左右出現,住新界北嘅相信都見過或者略有所聞。要去呢條街要睇運氣,時運高就會見到,時運低就下次請早。點解咁講?因為呢條係非法流動小販街。食環捉得勁果排,風聲緊,啲檔口仔就要稍為避下,有時開開下檔賣賣下嘢,都可能忽然走鬼,錢都唔收你,十秒內就閃左。

呢條食街,我哋私下稱佢為「平民自助餐」,位於上水港鐵站大堂通向彩園邨嘅天橋。粗略估計,呢條天橋全長大約150米。街坊們夜晚搭火車返到上水,又或者想話揾啲嘢食下,呢度絕對係不二之選。

延綿100米的美食天堂

見過呢條街嘅街坊都知,呢度嘅場面真係好壯觀,可以講話係令人嘆為觀止!延綿100米分左右兩邊一字排開,至少有二、三十檔小販,每一檔賣嘅嘢都唔同,絕無重複,真係好犀利。無論係西裝友、花枝招展嘅正妹、踢住拖嘅街坊、恩愛嘅夫婦/情侶、拖住細路嘅家庭,大家不分背景,一齊掃街,場面都幾墟冚。

右手邊第一檔,一定係魚蛋魷魚檔。睇檔嘅通常係一個阿姐,或者係日頭喺同一個地方賣砵仔糕嘅阿哥。跟住係臘味飯、蒸燒賣/粉果/牛肉球、雞蛋仔、串燒、煎釀三寶、生滾粥、剪剪下腸粉、鹽焗鵪鶉蛋/鴨腎/雞翼、滷水雞翼/雞蛋/鴨翅、碗仔翅魚肉、炸大腸、珍珠奶茶、五花茶/雪梨茶**、布拉腸粉、各式糖水、台式可麗餅、鐵板炒(金姑、牛肉、肉片...)公仔麵/油麵/幼麵/河粉/炒菜/XO醬炒腸粉**、油渣麵、鐵板雞軟骨/蒜香牛肉粒**、銀針粉/粉仔**、章魚小丸子、豆腐花、合桃糊(一味)、潮式粉麵(墨丸河、魚蛋河)**、馬豆糕/大菜糕/紅豆糕、西式PANCAKE、壽司手捲 ......種類太多不能盡錄。鐘意食乜就食乜,廿蚊已經足夠填飽個肚。(**長龍檔口)

呢度係平民嘅天堂,只要你有一架木頭車,或者有一份創意,就可以發揮所長,發達就唔駛諗,但應該可以搵番餐晏仔食下。檔主們日頭做咩,我都唔知,不過每晚10點半左右,就會推著木頭車出現,街坊見時候差唔多,就會來碰碰運氣。就好似功夫嘅「豬農城寨」,臥虎藏龍,個個「身懷絕技」。

地下秩序

廿幾三十檔流動小販,無一重複,而且每一檔都有固定位置,唔會忽然搬左去街尾,性質相近嘅一定唔會擺隔離,就連走鬼都有既定嘅「快閃逃生路線」,呢一種「地下秩序」大家都知係咩原因。

記憶中,類似咁嘅規模嘅食街,只係得以前大埔墟公園仔。細個有段時間,幾乎個個星期都去姨媽屋企玩,樓下就係呢條食街。大人打麻雀,我地成班細路,一到下晝3、4點就會落去掃街。我最記得嘅係碗仔翅同雞蛋仔,印象中佢地係全世界最好食嘅,長大左食其他果啲,都無人能及。後來,呢啲檔口逐漸消失,各自散落喺唔同地方,大本營瓦解。有啲上左舖,好似豆腐花、車仔麵就喺公園仔附近嘅地舖營業至今。雞蛋仔叔叔曾經喺大埔中心一帶出現過,後來銷聲匿跡。

平民食街俾我嘅感覺似台灣夜市,唯一唔同嘅係,台灣夜市係規管化嘅(當然我亦見過非法小販走鬼,但至少佢有發牌制度,有途徑有空間同有場地俾小販去做)。香港都有少數持牌小販,不過係賣生果同糖蔥餅糯米糍等不會生火嘅食物,而且數目少之又少。

小販走鬼,我細個見得多。推住架車,搏命狂奔,同時又要避開途人,場面都幾驚險。一旦被捉,成架車充公,乜都化為烏有 (我細個覺得拉人果啲叔叔就好啦,可以成檔魚蛋燒賣碗仔翅拉番去自己慢慢篤嚟食)。曾經見過上左年齡嘅阿姐被人捉左,苦苦哀求,當然係冇用啦。走得甩嘅,稍為避下。半個鐘之後,又成行成市了。街坊都見慣,等一陣會再嚟買,或者再嚟俾番錢 / 找番錢。

社會進步,香港人對於環境衛生、市容等要求愈來愈高,我覺得無可厚非。非法流動小販係非法嘅,政府亦唯有依法辦事,見到就拉。

不過,觀乎呢啲小販嘅受歡迎程度,佢地又係咪毫無存在價值呢?咁受歡迎,又為乜「淪落」至此?開檔都要心慌慌,時時刻刻準備走鬼?

小販政策


關於小販,政府係咁講嘅:

""街頭販賣在香港有悠久歷史。街頭販賣為不少基層人士提供就業機會,普羅市民亦可買到較廉價的物品。然而,街頭販賣會引致環境衞生、噪音及阻塞公眾通道等問題,對附近居民和行人帶來滋擾。此外,亦有租用處所經營的商戶投訴街頭販賣對他們的經營構成妨礙。過去三年,食環署平均每年均接到 約11 200宗有關持牌小販和非法 街頭擺賣的投訴。

當局多年來的政策,是妥善規管持牌小販的販賣活動,並就非法擺賣採取執法行動。鑑於街頭販賣引致的各種問題,前巿政自1970年代初起,在一般情況下已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,而已簽發的各類小販牌照的繼承和轉讓亦有嚴格限制,流動小販牌照更被禁止轉讓和繼承,目的是藉自然淘汰逐步減少小販數目。當局亦曾透過遷置小販到公眾街市,以期進一步減少小販數目,並改善街道環境衞生。持牌小販的數目(包括各類固定攤位小販和流動小販)已由1980年代末的20 000名減至目前約7 000名。


小販的種類和數目(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)  (資料來源:食環署)


沒有特別安排「朝行晚拆」的街上固定攤位 : 約 3 400  
「朝行晚拆」型的街上固定攤位:約 1 100   
擦鞋:5    
熟食或小食 233   
報紙 533 (加2個流動) 
工匠 194  
理髮 40    
靠牆攤檔 332  
冰凍甜點   77個流動 
流動車 16個流動 
小販市場內固定攤位:609  
其他類別 (例如冬天小食(炒栗子等)流動小販): 410


共 6 480 個固定及505個流動小販 


相比以往,小販的數目已大幅減少。近年,社會有意見認為小販行業富有傳統特色,一些小販區更是著名的旅遊點,吸引不少遊客,因此應予保留及活化。同時,亦有意見認為,小販行業發揮着重要的社會功能,既是普羅市民購買日常用品和食物的重要途徑之一,又為社會基層提供就業機會和生計。"

對於小販,政策係唔鼓勵,由佢地自然淘汰。

有人話,係地產發展令小販無處容身。呢個係當然嘅。我投資咁多錢整靚個屋苑同埋周圍嘅環境,但小販就令到環境污糟又嘈雜,甚至會構成危險,令成個屋苑檔次都低晒,樓價都影響埋;商場整到咁靚,開大冷氣,應有盡有,就係想市民集中喺一個地方消費,小販咁平我啲舖邊個租?對於租個舖嘅商戶來講,俾左幾萬銀去租,外面小販租又平甚至唔駛錢,我仲駛做生意咩?所以,從地產商嘅角度,小販絕對唔應該蓬勃發展。就算俾佢生存,都要行遠啲,唔可以接近我屋苑或者商場。

香港咁細,度度都話唔好接近我,咁小販仲可以去邊呢?有牌嘅固定小販,可以繼續做到死果刻,如果你啲子子孫孫都仲想做,可以留俾下一代;有牌嘅流動小販,唔好意思,你死左就掰掰;俾得起租嘅,可能入左公屋商場或者其他地舖,但領匯接手公屋後,仲有幾多可以生存到,我就無數據。現時,有牌嘅流動熟食或小食小販經已唔存在,政府亦唔會再發牌。所以,如果你想賣下小食,做下小本生意,除非你好命,祖宗剩低個舖俾你,或者你投資有道,或者你好彩租到平舖,又或者你投到個街市熟食檔口(但如果你唔係以往果啲安置戶可以享有特惠價幾千蚊月租,就要加入投標,唔係講笑,大埔街市幾年前投標,一間約一百呎嘅舖(包樓面同廚房),前面4-5張枱,月租可以去到5萬。)

咁,你可以去邊呢?

相比起舖租分分鐘過萬,如果捉一次罰幾百,一個月唔好彩捉10次都係幾千,計落仲划算,ONE MAN BAND,客人GRAB & GO唔駛招呼,仲唔駛打理間舖,唔驚被迫走被加租,呢啲會唔會係市民寧願被人拉,都要做非法流動小販嘅原因?

近年愈來愈多市民認為小販係街頭特色文化,希望予以保留,甚至加以發揚光大,搞啲類似市集 / 大笪地嘅地方,或者學下台灣搞啲觀光夜市,又或者學下外國搞下市集,將小販進一步納入規管之餘,又可以保存呢啲民間嘅傳統,同時令低下階層有更多就業機會。


另一邊廂,亦有唔少市民覺得小販好擾民,因為佢地搞到地方立立亂,又成日違規擺到周圍係,遇有火警仲死,好容易就搞出人命。就連台灣呢個夜市咁盛行嘅地方,都尚且有師大夜市事件(師大夜市商圈因近年愈來愈旺,商戶對附近居民構成噪音、環境、治安等多方面問題),引發民與民之間嘅衝突同矛盾。我覺得,小販衍生嘅問題又確實係唔可以忽視。

民主社會,邊個嘅意見先應該採納?支持同反對嘅意見,又係唔係ALL OR NOTHING,百分百對立?有冇一啲雙贏嘅辦法呢?

小小愚見,幾年前去台南旅遊,發覺果度嘅夜市好多係流動夜市。流動夜市同一般大家行開嘅商圈夜市(好似師大夜市)或者觀光夜市(饒河街、士林、華西街、通化街、羅東、逢甲觀光夜市,同時類似香港嘅女人街、廟街觀光區)唔同,唔係日日開,而係多個不同夜市每星期不同日子輪流開。好似最有名嘅花園夜市,平日係一個停車場(同維園花市差唔多咁大),但每逢星期四、六、日下晝五點開始,小攤檔就會陸陸續續嚟開檔,到零晨時分陸續收檔。其他日子就可以去其他夜市,例如小北、武聖等等。部分小販會喺唔同地方擺檔,有啲就只此一家。

流動夜市一般係喺一啲大型空地上營運,例如停車場、運動場等等,位置一般唔近市區,反而比較新住宅區或者郊區。政府嘅角色包括係出租土地,或者協助規管等等。同時,流動夜市亦好需要小販自律,收工後要清好晒所有嘢先交場。

有啲夜市如花蓮的自強夜市,因原本喺舊火車站六期重劃區做生意嘅小販,基於政府收地而無法繼續營業,其後由目前夜市嘅股東找到現址私人土地,再招攬小吃小販在此營業。

同樣都係地嘅問題。香港要做到呢一點可能比較難,因為當中涉及土地用途、消防條例等好多法律問題,冇政府支持唔會成事。

假如流動小販揾到幾個集中地(例如係長期空置嘅公地或者私人土地),以流動方式營業,可以解決到負擔唔起商場、舖頭租金嘅問題,同時「流動式經營」唔會對附近商戶構成長遠威脅,小販亦肯去合作接受一啲安全性、環境性嘅規管,減少對附近人口造成嘅滋擾。咁會唔會係一條出路呢?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